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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机关创建】市检察院:以“党建+”模式 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发布日期:2022-09-26 17:13来源:作者:中共张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张掖市检察机关聚焦工作职责和群众期待,突出自身特色,以“党建+”的模式,引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贡献了张掖检察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打造“党建+学习型”机关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件次。

坚持不懈抓学习。坚持把政治学习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司法办案“首先从政治上看”,以政治要求更高更严引领业务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交流研讨26人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5场次,组织参加高检院、省市举办的各类宣讲、培训会议186次,参训干警超过920余人次,选树先进典型22个。

驰而不息强责任。完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向党组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中层干部定期向院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查找梳理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警钟长鸣筑防线。制定《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办法》等四项制度和“三同步”舆论工作要求,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加强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建设,组建网评员网宣员队伍,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服》《甘肃法制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转发各类信息11237篇,切实弘扬检察正能量,传播主旋律。

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打造“党建+服务型”机关

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综合治理,市院获评“平安张掖”建设优秀单位。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深化“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惩侵犯民企权益犯罪,扎实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走访联系343次。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用心用情依法办好每一起涉农案件,严惩危害“三农”犯罪。创新推出“检察+”助力乡村振兴模式,做法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市院获评“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检察履职践行“两山”理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以案释法。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深耕主责主业,全力打造“党建+效能型”机关

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业绩考核稳居全省第一梯队。做优刑事检察。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检质量大提升”专项活动。做强民事检察。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探索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案件“逆向”移送等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并在全省市级院率先出台《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配合办法》。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党建+表率型”机关

抓教育守初心。2021年共组织全院干警集体学习41次、研讨交流37次,观看警示教育和爱国主义片13场次,向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上报信息材料62篇。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市政法队伍党史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在市直机关“红歌颂党恩 初心永向党”红歌比赛展演中获得“三等奖”。党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足,践行“三个表率”、做到“一个模范”的氛围更浓,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个个争先出彩的工作局面。

抓党建带队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在党委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履行协管职责,两次深入六县区检察院开展干部工作调研,了解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推进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交流任职,集中换届后检察长调整交流覆盖面达50%。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院史馆、党员活动阵地等载体,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56场次。积极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落实在编干部及聘用制人员“双重生日”制度,制发《致全体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以“家风”促“作风”。

抓改革强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全覆盖。用好考核“指挥棒”,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激励干警办案“求极致”、工作“比赶超”。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入额、退额和干部晋升晋级、等级评定、考核等规定,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积极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得到省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抓作风树形象。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推进检察队伍正风肃纪。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坚决肃清孙立军等人流毒影响,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深入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有效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突出“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其中班子成员填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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