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创城办《市容环境“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在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志愿服务、落实资金保障,整合力量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持续在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张掖市市民公约》《张掖市市民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深化思想引领,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丰富文明创建精神内涵。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创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四明确,筑牢文明创建根基,高标准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责任机制,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共驻共建社区,常态化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便民服务、矛盾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共建责任。同时,以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牵引,集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劝导、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辖区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擦亮文明“底色”,绘就文明“蓝图”。
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市县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将创城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安排工作经费2875万元,有效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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